关于房屋租赁房产税的填报,需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通过以下步骤操作:
一、申报主体与法律依据
出租方需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二、申报所需材料
-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3份)
- 租赁合同
-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
补充材料
- 无房产证或土地证时,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权属证明
- 首次申报需填报《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三、申报流程
系统操作
-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房产税”申报入口
- 填写房产信息,包括地址、租赁期、租金等
- 上传租赁合同、房产证等证明材料
信息维护
- 房产信息变更需在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额并生成缴款通知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产权不清晰: 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替代权属证明 跨地区房产
信息缺失:需及时补正房产坐落、面积等关键信息。
五、注意事项
按季申报,需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缴纳税款
个人出租住房可能享受12%的优惠税率,需符合条件
若遇系统故障,需联系税务机关获取临时解决方案。
通过以上步骤,可规范完成房屋租赁房产税的申报。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