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假离婚的填报需遵循以下规范:
一、填报流程与要求
婚姻现状更新
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单中,根据当前婚姻状态在对应栏目内划“√”:未婚、已婚、离异、丧偶。若婚姻状态发生变化(如离婚),需在“离婚”栏目内划“√”并注明变化时间。
信息真实性保障
假离婚协议需由双方自愿签订,明确双方身份信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确保协议内容符合《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二、注意事项
假离婚协议需双方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注明签订日期,避免使用电子签名。
若涉及财产、子女抚养等复杂事项,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机构,确保协议合法性。
三、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需体现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及对子女、财产、债务的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