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需严格遵循规范流程,确保信息准确、内容规范。以下是具体要点:
一、填写时间与责任
由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填写,通常在确定为积极分子时同步完成。
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填写,需定期(每半年)更新考察记录,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表格基本信息要求
-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所在单位等需如实填写,与身份证一致。
- 申请入党时间、是否团员、团内职务等栏目需明确标注。
学历与经历
- 学历按最高学历填写(如本科、研究生),在校学生注明“在读”。
- 个人简历需从小学起连续填写,重要经历需附证明人。
三、考察记录规范
内容要求
- 每半年由培养人、党小组填写一次考察意见,涵盖政治觉悟、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情况等。
- 需具体、客观,避免套话,突出进步与不足。
更新与交接
- 考察记录需随培养人变动及时更新,单位变化时需向新单位转交表格。
四、材料配套要求
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基础材料: 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每季度1份)、党校结业证书、学习成绩单。 团内推优表、政审材料(家庭及社会关系)。 五、注意事项审核材料:
填写规范
- 用黑色钢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可涂改或打印。
- 封面单位需明确到党支部级行政单位。
意见栏要求
- 党支部意见需明确是否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签署日期并盖章。
- 群众意见栏由党支部组织填写,反映群众评价。
总结:
填写时需注重信息真实性、条理规范性及材料完整性,确保与党组织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