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达成的就业意向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与劳动合同存在显著区别。以下是具体解析:
一、定义与性质
三方协议: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或用人单位)三方签订,明确就业意向、接收条件等,属于民事协议。
劳动合同:正式确立劳动关系后签订,内容涵盖劳动报酬、工时、福利等,受《劳动法》保护。
二、核心作用
- 作为就业凭证,确认录用意向;
- 保障权益,如就业率统计、落户手续办理等。
对用人单位的作用
- 确认毕业生信息真实性;
- 作为招聘计划和岗位安排的依据。
对学校的作用
- 统计就业率、编制就业方案;
- 协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关系。
三、法律效力与终止条件
法律效力: 三方协议具有约束力,但仅限就业意向阶段; 终止条件
四、签订流程与注意事项
流程:通常由学校统一组织,线下或线上签约(如广东省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
注意事项:避免以就业协议替代劳动合同,警惕学校强制签订协议的行为。
五、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主体差异:三方协议涉及三方,劳动合同仅涉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
内容差异:协议侧重意向,劳动合同明确具体权利义务(如薪酬、工时等);
身份差异:签订协议时为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时转为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