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通行费抵扣填报需根据通行费类型和发票形式选择对应栏次,具体操作如下:
一、通行费类型与抵扣规则
- 抵扣公式:
发票金额 ÷ (1+3%) × 3%
- 申报表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填报。
- 抵扣公式:
发票金额 ÷ (1+5%) × 5%
- 申报表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8b栏“其他”填报。
二、申报流程
- 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或网页端)查询、选择用于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或直接在申报表勾选抵扣。
申报表填报
- 附列资料(二): 根据通行费类型选择对应栏次(专用发票或其他)。 - 附列资料(一)
三、注意事项
纸质发票:2018年1月1日后,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需计算抵扣,桥、闸通行费可直接按金额抵扣,均需在附列资料(二)中填报。- 会计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政策文件及最新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