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人员参加职业年金的方式及使用方法如下:
一、参保方式
若自主就业人员所在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计划,单位需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比例代扣代缴职业年金费用。
个人缴费
职工个人需按缴费工资的4%比例自行缴纳职业年金,同样由单位代扣。
缴费基数与调整
缴费基数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一致,国家会根据经济状况调整缴费比例。
二、职业年金提取方式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商业养老保险
- 退休后选择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按合同约定按月领取待遇,相当于“第二份退休工资”。
- 商业养老保险需一次性缴清,不可分期或贷款。
按计发月数领取
退休后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如55或60岁对应195个月)发放职业年金,发完为止,无需额外缴费。
一次性支付(出国定居)
因私出国(境)定居的,可申请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资金可自由支配。
余额继承
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三、注意事项
缴费年限要求: 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作为补充保障,无强制缴费年限限制。 投资与风险
转移接续:工作调动时职业年金可随人员转移,新单位未建立计划时由原单位继续管理。
通过以上方式,自主就业人员可实现养老的多元化保障,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领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