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冲发票增值税填报需根据发票类型(专用/普通/电子)和操作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如下:
一、红冲发票操作流程
- 购买方已认证: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填开《红字信息表》,暂依信息表税额转出进项税额,待取得红字发票后记账。 - 购买方未认证或发票未退回:销售方填开《信息表》并上传,需填写蓝字发票代码、号码等信息,系统生成红字专票后打印交付。2. 普通发票红冲
- 无需信息表:直接在开票系统中选择“红字”功能,输入原发票代码、号码,系统自动生成红字普票并打印。 - 特殊地区要求:部分地区需提前申请信息表,以纸质形式开具红字发票。3. 电子发票红冲
- 通过开票系统“红字发票开具”模块,录入原发票代码、号码及红冲原因(如“开具有误”),系统自动关联蓝字发票并生成红字电子发票。 二、增值税申报表填报
- 将红冲发票的不含税金额记为负数,与原发票金额相抵。例如:原不含税金额288,693.71元,红冲后实际不含税金额=288,693.71-11,794.87=276,898.84元。2. 申报表附列资料
- 附列资料(一): 在“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栏填写红字发票的税额(销方开具时无需填写)。 - 主表调整
- 红冲操作需在税务机关规定时限内完成,跨月红冲需额外处理。 - 保存红冲发票及原始凭证,申报时如实填报发票代码、号码、红冲日期等信息。 三、特殊情况处理
出口发票红冲:需开具红冲发票并提交税务机关核销,申报时将红冲金额记为负数抵销原出口收入。以上流程需根据实际发票类型和当地税务机关要求执行,建议操作前咨询专业税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