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就业登记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地点
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材料到市、县人力资源市场办理。
乡镇或社区劳动保障所
部分地区需回原经办机构挂失补办。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 四张两寸免冠彩照(白底)
补充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提供:
- 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
- 劳动合同/就业推荐表/社保证明
- 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登记证明
- 外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居住证等
三、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
在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全国统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并填写个人信息。
提交材料审核
将材料提交至劳动就业服务局,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领取新证。
制证与领取
完成制证流程后,新证将发放至指定地点(如人力资源市场或社区)。
四、注意事项
证件号变更
证书号自动生成,换证时无需重复填写。
挂失补证
若原证丢失需先挂失,补证时需提供挂失证明。
政策享受延续性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可按新增人员流程办理,无需重新认定。
五、办理时效
常规办理: 当场完成 特殊情况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市场,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