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到期后,毕业生需按规定办理取消手续并处理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暂缓就业期限届满前10天内,需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手续。
档案与户口处理
- 档案: 逾期未办理取消手续的,档案将自动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由原学校就业办收回《报到证》。 - 户口
- 逾期未处理可能导致档案无法正常使用,影响工龄计算、职称评定及后续就业。 - 若需保留档案,建议提前咨询学校就业部门或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了解具体流程。
总结:
暂缓就业到期后,及时办理取消手续是避免档案和户口滞留的关键。建议毕业生提前规划,确保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