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转岗时填写职务名称需根据当前岗位实际情况选择,具体规则如下:
- 优先填写行政职务:
若已担任行政岗位(如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等),应填写完整名称。 - 若无行政职务:可填写职称(如工程师、教师、注册会计师等),这类名称在单位内具有固定对应关系。
- 填写实习/工作经历中的职务:
若在实习或原单位担任过职务(如学生会主席、销售员等),应如实填写。 - 无相关经历时:直接填写“无”或“职员”等通用名称。
- 需明确新岗位名称:
申请表中需单独注明拟转岗的新岗位(如培训师、技术岗等),并说明培训内容与目标。
注意事项:
姓名、学历等基础信息需与单位备案一致。- 职务名称应与单位内部称谓一致,避免使用非标准表述。- 无职务或职称高于当前岗位时,建议填写职称而非笼统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