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证遗失补办流程如下:
需在市级以上报刊发布遗失声明,以证明证件已作废。
准备材料
- 遗失声明原件
- 补领申请表(可在户籍地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领取)
- 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
- 说明材料(如遗失原因说明)
核查政策享受情况
按就业再就业信息交换协查机制,到原发证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已享受的就业援助政策。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户籍地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审核通过后补发新证。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确认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