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对音乐的形容主要体现在对《韶》乐的赞美及音乐艺术本质的阐述上,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点:
孔子称《韶》为“尽美尽善”,认为其曲调美妙且内涵完善,形式与内容均达到完美境界。例如:“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以及“尽美矣,又尽善也”。
音乐的艺术特征
- 发展过程:主旋律逐渐清晰,音节分明(纯)、节奏流畅(绎),最终达到高潮(以成);
- 整体效果:以“翕翕”“纯”“皦”“绎”等词描绘音乐从热烈到完美的演变。
音乐的社会功能
孔子强调音乐能“移风易俗”,通过雅乐(如《韶》)传递道德教化,如“明帝德”。
音乐与精神追求
将音乐视为精神享受,认为其能超越物质需求(如肉食),达到“乐其可知”的境界,即通过理解与体验实现心灵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