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盖章的办理地点和部门因档案类型和办理需求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办理部门:
教务处或学生事务办公室
- 所需材料:学生证(或注册证明)、身份证
- 流程: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携带材料到指定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
- 办理部门:
教务处或学生事务办公室
- 所需材料:申请表、身份证
- 流程:提交申请并支付费用后,由教务处直接在档案上盖章或提供盖章后的成绩单。
- 就业协议盖章:
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 档案转移盖章: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将档案转至公共就业机构后,由该机构审核盖章。
- 办理部门:
学校招生办或教育局
- 要求:密封档案后需加盖学校公章或档案馆专用章,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考试部门确认流程。
注意事项:
未就业毕业生档案通常由学校转至户籍地人才市场管理,需携带就业协议和身份证办理手续;
档案存档地点分为学校(应届生)、单位(已就业)或人才市场(无单位),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