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高志愿录取主要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结合考生分数、志愿顺序及招生计划进行综合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一、录取原则
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排位高的优先投档。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直至录取或志愿用完。
平行志愿投档
考生可填报多个院校志愿,系统按顺序检索匹配。若某院校专业组满额,则跳过该院校继续检索下一个志愿,直至完成所有志愿投档。
二、录取流程
第一阶段:分数排序与投档
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排队,系统依次向各院校投档,前一个考生未投档则停止后续考生投档。
第二阶段:院校专业组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专业组顺序检索。若专业组满额则进入下一组,未满则完成录取。录取时优先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
第三阶段:调剂与录取结果确认
若考生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系统将按顺序匹配后续志愿。最终录取结果以院校公示为准,考生需确认志愿信息无误。
三、注意事项
志愿设置: 中职学校类考生设20个常规志愿+征求志愿,高职批次设30个常规志愿+20个征求志愿,均需按顺序填报。 成绩组成
调剂政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参与调剂,需服从院校安排。
四、地区差异
不同省份具体规则可能略有差异,例如:
山西省五年制高职实行单独划线、网上录取;
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设置6个专业志愿+1个服从调剂志愿。
建议考生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或招生院校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