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证明由社区居委会开具,具体流程和材料如下:
一、办理地点
需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办理,部分城市可能要求到街道办或人才市场完成最终审核。
二、所需材料
基础证件
- 居民身份证原件
- 户口簿原件
- 未参保证明(如适用)
其他材料
-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市外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
-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近期免冠照片
三、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
- 向社区居委会提交上述材料,填写《未就业人员登记表》。
审核核实
- 社区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无业状态及户籍信息。
证明开具
- 审核通过后,社区居委会当场或指定时间出具《未就业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社区或街道办
若需用于求职、落户等,部分单位可能要求额外材料(如档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