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以下是具体处理建议:
一、与用人单位协商
联系农行HR或领导,说明未签协议的原因(如时间紧张、政策调整等),并表达签订协议的意愿。
要求提供书面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明确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入职时间等核心条款。
二、学校介入
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办就业协议,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学校可开具《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作为求职和档案转移的依据。
三、法律途径
若超过1个月未签合同,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按实际用工时间计算)。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要求其限期整改。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档案与权益保障
未签协议可能导致档案无法及时转移,建议与学校协商将档案托管至人才交流中心或生源地教育局。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合同的,需支付双倍工资。
五、注意事项
时效性: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后1年内申请。
证据收集:保留沟通记录、邮件、短信等材料,作为维权的证据。
专业帮助:咨询律师或劳动部门,明确自身权益和操作流程。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和学校介入解决,若问题复杂则及时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