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后转档案手续需根据就业单位性质和档案接收地政策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档案接收单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情况
若就业单位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经批准接收档案的非公有制企业,学校将档案直接寄送至单位。单位需提供档案接收地址(通常在《就业协议书》中填写)。
单位委托接收
若单位无档案保管权限,需委托具备资质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档案。
二、档案接收单位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情况
转回生源地或户籍地
毕业生需携带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户口本(户籍证明)或外省市人才服务中心的调档函,到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转递手续。
自行选择人才中心
可自主选择就业地或户籍地的人才中心存放档案,需提前联系并确认接收流程。
三、办理流程要点
材料准备
- 调档函(单位开具)
- 身份证、户口本(户籍相关)
- 就业协议、劳动合同(部分单位要求)
- 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材料(党员/团员)
提交申请
毕业生需向原存档单位或接收单位提交上述材料,办理转档手续。
档案传输
- 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寄送
- 超大城市需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具体政策
确认到达
接收单位需在收到档案后15-30个工作日内与原单位联系确认
四、注意事项
档案重要性: 档案包含学历、社保、政审等关键材料,需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时间节点
特殊情况: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者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了解政策
若在转档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及时联系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当地人才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