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就业情况填写需根据实际状态分类说明,具体如下:
一、核心分类原则
若已退休且无固定工作,职业栏填写“退休”,工作单位栏可留空或填写“已退休”。
务农或农村劳动
若仍从事农业劳动,职业栏填写“农民”或“务农”,工作单位栏可填写“务农”或居住地名称。
自由职业或个体经营
若自主经商或从事灵活就业(如个体经营、自由职业),职业栏填写“自由职业者”或“个体经营者”,工作单位栏填写营业执照名称。
无工作状态
若完全无职业且未退休,职业栏填写“无工作”,工作单位栏留空。
二、注意事项
信息准确性: 确保职业与工作单位描述一致,避免矛盾(如退休却填写在职)。
补充说明:可通过备注栏补充职业背景(如“原务农”),尤其适用于需体现历史经历的表格。
表格要求:遵循具体表格的栏目设置,部分表格可能要求分开填写“工作单位”和“职业”。
三、法律依据
填写需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避免虚假信息影响相关权益(如社保、养老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