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师范生的就业安排主要分为国家公费师范生和地方公费师范生两类,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一、国家公费师范生就业安排
自2024年起,各部属师范大学对公费师范生的任教地点有明确规定,例如北京师范大学的英语专业分配至山西省临汾、历史学专业分配至祁县和吕梁等。部分专业实行本研衔接模式,研究生一年级结束后在生源省份内选择岗位。
双向选择机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场招聘,提供双向选择机会,优先通过空编接收等方式保障就业,严禁“有编不补”。
履约服务年限
需到定向地区履约任教2年,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履约期内可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岗位。
二、地方公费师范生就业安排
定向分配为主
根据培养计划和协议,分配到特定地区、学校或岗位类型,如农村或边远地区中小学,以缓解当地师资短缺问题。
考试选岗
部分地区组织公费师范生参加考试,按成绩从高到低选岗安置。
综合考量因素
除专业、学业成绩外,还会结合当地教育资源需求、岗位空缺情况等,通过量化评分、自主选岗等方式确定具体岗位。
三、其他注意事项
服务期要求: 履约期内不得转岗或离职,否则可能影响编制或面临违约金。 政策差异
以上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公费师范生的优先保障,同时兼顾个人发展需求,建议考生结合自身规划选择就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