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就业党员的组织关系处理问题,根据当前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可参考以下解决方案:
一、常规处理方式
若已确定长期居住地,可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参与当地党内活动。
转入公共就业机构
可将组织关系随档案转移至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或居住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保留原就读学校党组织关系
- 若选择继续在原就读学校就读(如攻读研究生),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党组织,需主动与学校保持联系并缴纳党费。
二、特殊情况处理
未落实工作且未迁移户籍
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但需注意保留时间不超过2年。超过2年需根据实际情况转出。
灵活就业或临时工作
若找到临时性工作但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可先转移至居住地党组织;正式入职后及时转入新单位。
出国(境)留学或学习
组织关系需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三、注意事项
转接时效: 高校党组织应定期与党员联系,根据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 材料准备
党费缴纳:无论转移至何处,均需按实际居住地或原单位党组织规定缴纳党费。
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便捷的转接方式,并主动与接收党组织联系确认流程。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细节,可咨询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或高校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