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岗期满后的安排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需根据个人表现和单位政策综合判断:
一、考核留用
见习期满后,单位若决定留用,需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政策优惠
- 留用单位可按原定见习期继续享受见习补贴(如武威市1000元/月、巴中市最低工资1.5倍等);
- 部分地区(如泰安市)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的单位给予额外补贴。
职业发展支持
单位可优先考虑见习人员转正,转正后根据工作表现安排岗位或提供培训机会。
二、自主就业
获取见习证明
见习期满后,单位需进行考核并出具《就业见习证明》,该证明可作为求职的凭证。
参加招聘会或求职
可通过政府组织或企业招聘会、线上平台(如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平台)寻找工作机会。
创业支持
- 未被留用但符合创业条件者,可申请创业指导、项目孵化、融资服务及跟踪扶持;
- 部分地区(如福建)对见习期满未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培训。
三、其他注意事项
见习期间权益: 见习期间单位需提供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政策时效性
建议见习期满前与单位沟通职业发展计划,同时积极准备求职材料,提高就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