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南大学暂缓就业的办理流程,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时间
资格审核
每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可能因年份略有调整),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高校上报的就业信息审核毕业生资格。
申请材料
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二、办理流程
校内申请与协议签订
- 学生需向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 协议书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暂缓原因、暂缓期限(通常为2年)等条款。
档案与协议提交
- 高校将学生档案(不含党员材料)与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三份)一并提交至省就业指导中心。
- 条形码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打印并下发,需按要求粘贴在协议书中。
暂缓就业证明
- 完成上述步骤后,学生将获得《暂缓就业证明》,期间可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
三、注意事项
暂缓期间限制
期间需遵守协议约定,不得擅自离职或转学。若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档案将转回生源地,户口仍暂留学校。
取消暂缓就业
- 需在每年7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向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取消。
- 取消后,凭《就业报到证》办理入职手续。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已签订劳动合同但未取消暂缓就业,需按学校流程办理取消手续。
四、所需材料清单
《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含省就业指导中心条形码)
身份证复印件
学校审核通过的《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若需提前取消)
建议办理前咨询中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以获取最新政策及流程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