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学校的管辖主体需根据学校性质和管理体制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公立学校的管理体制
多数县城学校由县教育局直接管理,属于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这类学校校长由县教育局任命,财务和人事管理权归教育局,业务工作接受教育局指导监督。
县直学校与县政府的区别
县直学校虽归县教育局管理,但属于事业单位,与县政府存在职能区分。例如,县一中校长一般不担任行政职务(如副县级),仅具备专业技术职称。
二、特殊类型学校的管理
省一级示范性高中
部分优质学校(如省一级示范性高中)可能由县政府直接管理,校长由县政府任命,属于特殊类型县直学校。
私立培训学校
属于企业性质,由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与公立学校分属不同管理体系。
三、管理权限与职责
教育局职责: 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培训、进行质量评估及财政监管。 乡镇政府的角色
四、总结
县城学校主要归县教育局管理,具体分为县教育局直属和县直学校两类。特殊类型学校(如示范性高中)可能由县政府直接管理。需注意,学校日常运营以教育局为核心,但需在财政、人事等方面接受政府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