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帮扶手续办理需按以下流程进行,具体分为申请、审核、认定及帮扶三个阶段:
一、申请材料准备
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非本地户籍)。
根据个人情况提供佐证,如低保/残疾/退役/学历证明、失业证、婚姻证明、最低生活保障证等。
二、申请流程
- 线下:
向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材料,或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等平台在线办理。
- 线上:部分地区支持通过电子社保卡、政务服务网等渠道提交申请。
- 社区(村)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上报街道(乡镇)。
三、审核与认定
街道复核
- 街道(乡镇)在7个工作日内复核材料,合格后上报区人社部门。
区人社审核
- 区人社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核及数据联网,符合条件的发放《就业援助卡》。
四、帮扶措施
就业援助服务
- 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支持。
其他援助
- 零就业家庭可申请专项补贴,需额外提供离婚/丧偶/抚养子女等证明材料。
五、退出机制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通过官方平台核实最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