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考生在填写就业类别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符合的选项。以下是具体建议:
一、就业类别选择指南
- 适用于未签订任何就业合同、毕业后可自由选择单位的情况,包括二战考生中未就业或自由职业者。
- 需注意:部分院校专项计划考生需在报考类别中填写“无”,但非专项计划考生均适用此选项。
定向就业
- 仅适用于录取前已与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需按合同条款履行就业义务。
二、其他注意事项
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已毕业且就业的往届生根据工作性质选择“科学研究人员”“高等教育教师”等;
未就业往届生选“其他人员”。
特殊情况处理:
家庭成员就业者可勾选“其他在职人员”;
在校生需选择“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信息准确性:
联系方式需与身份证一致,长期在外者建议提供居住证明。
三、常见误区
避免选择“市场”“文员”等模糊表述,应采用“行业+职业”或具体职位名称(如“互联网产品运营专员”)。若目前无工作且未备考,则优先选择“其他暂不就业待就业”或“在家待业”。
建议填写完成后仔细核对信息,确保与招生简章要求一致。若对选项有疑问,可咨询目标院校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