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未签字的办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未签字但已达成就业意向
-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携带双方确认的就业意向书或书面沟通记录,到学校就业工作部门补办签约手续。
- 签订时需明确标注接收档案的单位名称及地址,并确保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因协议遗失需补办,可向学校提交书面说明,申请补办《毕业生协议书》。
二、未签字且未达成就业意向
影响毕业证发放
- 未签订就业协议可能影响报到证办理及毕业证领取,建议尽快与用人单位协商并补签。
灵活就业处理
- 若未签订协议但已进入实习或工作,可凭实习/工作证明向学校就业部门申报,部分学校接受此类情况。
三、注意事项
协议效力: 就业协议需双方签字盖章才生效,未签字的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 档案管理
建议优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并补签协议,若遇困难可向学校就业部门或法律机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