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与职工社保的切换,需根据当前社保状态和就业情况分情况处理,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灵活就业转职工社保
需依法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取得离职证明。
办理社保转移或停保
- 转移手续: 若跨省流动,需向新参保地社保部门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 停保手续
- 缴费基数可选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
- 缴费比例20%,可灵活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纳;
- 原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待遇计发方式与职工相同。
二、职工社保转灵活就业
离职并停保
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社保停保手续。
重新参保登记
- 线上办理: 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或当地社保平台(如“即参保”微信公众号)申请灵活就业参保; - 线下办理
- 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灵活就业政策执行,待遇计发方式与职工一致。
三、注意事项
缴费年限累计:
灵活就业与职工社保均实行“长缴多得”原则,中断缴费不减损权益;
补贴处理:若享受灵活就业补贴,需先申请停止补贴,再办理社保停用手续,避免重复享受;
地区差异: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通过以上步骤,灵活就业人员可灵活实现与职工社保的切换,确保社保权益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