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偃师市就业证的办理,综合相关政策和流程信息,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办理条件
需在偃师市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完成就业或失业登记;
包括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等。
二、所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本地户籍)或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非本地户籍);
- 二寸证件照片(1张或2张)。
特殊群体材料
-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发放的档案接收函;
- 外地就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备案表。
三、办理流程
确认办理地点
- 本地户籍:户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非本地户籍:居住证办理地或常住地社保所。
提交材料
携带上述材料至指定机构提交,填写《就业创业证申请表》《求职录用登记表》等。
审核与发证
- 机构审核材料真实性,通过后发放就业证;
- 部分地区需在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
四、办理时效
一般需1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办理,具体以当地机构要求为准。
五、注意事项
非生源地就业:
非协议就业学生需先与单位签订协议,单位报校审核后办理;
部分机构可能收取档案托管费或工本费,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就业证用于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培训、社保补贴等,需妥善保管。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偃师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偃师市社保所),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