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的最新政策,就业登记证(全国统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适用人群:在镇江市就业、失业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个体经营者、灵活就业人员等。
户籍要求:需提供合法稳定居住证明(如暂住证)。
二、所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本地户籍)或暂住证(非本地户籍)
- 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补充材料
- 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灵活就业需提供就业认定证明)
- 用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三、办理流程
申请登记
- 本地户籍: 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交材料 - 非本地户籍
- 填写《全国统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 社区初审 → 街道(乡镇)复审 → 区县人社局审核 → 市级备案
- 审核通过后,需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
领取证件
- 审核通过后,由街道(乡镇)统一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 领取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时效性: 就业、失业状态变更需在30日内办理登记 费用
政策依据:以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