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修课程成绩的绩点计算,不同学校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差异,但综合多来源信息,主要计算规则如下:
一、绩点计算方法
多数高校采用以下对应关系(具体以学校官方说明为准):
- A+(90-100):
4.3
- A(80-89):4.0
- A-(70-79):3.7
- B+(60-69):3.3
- B(60-59):3.0
- B-(50-59):2.7
- C+(40-49):2.3
- C(30-39):2.0
- C-(20-29):1.7
- D+(10-19):1.3
- D(0-9):1.0
- D-(0分):0.7
- E(不及格):0.0
学分绩点(GPA)=(课程分数/10 - 5)× 学分
例如:85分×1学分 = (8.5-5)×1 = 3.5
*注:部分学校将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二、重修成绩的特殊处理
成绩覆盖规则
- 取两次成绩中较高者: GPA按原成绩与重修成绩中较高值计算。 - 不覆盖原成绩
- 重修学分需符合培养方案要求,部分课程需再次重修。
三、注意事项
90分以上特殊情况:
部分学校对重修课程按90分计算绩点,避免重复计算。
GPA计算周期:毕业时GPA以4年总学分绩点计算,选修课需修够规定学分。
建议考生查阅所在学校教务处或教务网,确认具体计算规则,避免因政策差异影响学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