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小学正副校长的课时考核分数及要求如下:
一、课时考核标准
- 正校长: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每少1节扣0.5分,弄虚作假每节扣2分。 - 副校长:
-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每少1节扣0.5分,弄虚作假每节扣2分。 - 若兼任考试科目,每周达3节计5分,非考试科目3节计2分,每多1节分别加1-2分。
- 副校长、教导主任等管理人员的课时量可折算为教师标准课时的100%-150%,例如:
- 副校长每周6课时(折算为10课时标准量)。 - 中层干部每周8课时以上或承担专项工作兼课者视为满负荷。
二、考核维度补充
备课质量:
需体现三维目标、师生互动及二次备课,与任课量同步考核。- 工作量平衡:管理人员需兼顾教学、管理及班主任工作,原则上每周教学量不低于18节(折算标准课时)。
三、注意事项
不同学校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课时标准,需以学校具体规定为准。- 考核结果与绩效、职称评定等挂钩,建议定期记录听课及教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