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兴安盟(作为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地区)的高考成绩计算方式与全国统一的高考模式一致,采用「3+1+2」模式。具体如下:
- 统一高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共450分。 - 选择性考试科目:从物理、历史中选1科(满分100分),再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选2科(每科满分100分),共300分。
- 统一科目:
直接按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 - 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将原始成绩转换为等级分数后求和。 - 总成绩:统一科目450分 + 选考科目300分 = 750分。
适用性说明
该计算方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实施「3+1+2」模式的高考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的兴安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