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地点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地点
需携带材料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2. 特殊情况:
- 农村户籍:可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办理。 - 城镇户籍:可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办理。
二、办理条件
时间要求:需在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材料要求: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及夫妻合影照片。
三、办理流程
女方到单位或社区(无单位者到村委会/居委会)领取申请表,双方单位/社区初审后提交。2. 审核:乡镇/街道15天内审核,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3. 发证:区/县30天内完成审批并发证。
四、注意事项
2016年后生育的子女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 部分地区需缴纳费用或收回旧证,建议提前咨询。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政策文件及最新官方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