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照没考完时可以通过变更考试地继续考试,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条件
准驾车型要求
适用于C1、C2、C3、C4、C5、C6准驾车型,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变更的申请人。
考试次数限制
-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总次数不得超过5次(含转出地)。
- 增驾业务需先转出原驾驶证,转入新居住地后重新计算考试次数。
二、办理流程
材料准备
-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居住证(需1年以上有效);
- 学生证(学生群体额外要求);
- 原驾驶证(增驾业务需提供)。
转出地手续
- 到原考试地车管所办理转校手续,终止现合同并清退费用;
- 提取电子档案并办理转籍,原考试地考试记录转入新居住地。
现居住地申请
- 携带材料到现居住地车管所提交变更考试地申请;
- 预约剩余科目考试(如科目二、科目三)。
考试安排与完成
- 在现居住地完成剩余科目考试,考试次数累计计算;
- 全部科目合格后,转入地车管所制证归档。
三、注意事项
代办限制
业务需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学习驾驶证明
有效期以转出地车管所核发时间为准,用于记录考试进度。
费用清算
- 未参加考试需扣除20%违约金;
- 已通过科目考试可退还部分费用(如建档、服务费)。
特殊情况处理
- 科目一未考:需先在原考试地退办业务,再到现居住地重新报名;
- 驾驶证遗失:按转入+遗失流程办理。
四、办理时效
预约考试需在转入地车管所规定时间内完成;
全部科目合格后,制证归档时间通常为 10个工作日。
通过以上流程,考生可在居住地灵活安排考试进度,避免因户籍或居住地限制影响考试计划。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车管所,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