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配备数量主要依据师生比例、学校规模及学科需求综合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师生比例标准
1:19
例如3500名学生需约180名教师(3500/19)。
1:21
4500名学生需约210名教师(4500/21)。
1:23
3500名学生需约152名教师(3500/23)。
二、学科教师配备
每6-8个班1名,覆盖全年级。
- 1-2年级:每6-8个班1名
- 3-6年级:每5-6个班1名。
3-6年级每4-6个班1名。
18个班及以上1名,8个班以上可适当减少。
千人以上小学至少1名。
三、其他要求
教辅及工勤人员:总占比不超过9%。
小班额原则:班级人数建议不超过30人,乡镇小学1000人可配120名教师(含管理人员)。
四、特殊情况说明
规模较小的教学点可结合班师比灵活调整,但需遵循“1:19”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