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在就业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具体选择需结合学历状态、就业形式及实习性质综合判断:
一、实习期间应签订
实习协议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等。该协议受《民法典》调整,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与劳动合同有本质区别。
三方协议(可选)
若涉及学校,可签订三方协议,解决户籍、档案等问题,但三方协议在实习结束后自行终止,不影响后续劳动关系。
二、正式就业后应签订
劳动合同
转正后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工资、社保、工时等核心条款。劳动合同是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具有强制约束力。
三、注意事项
在校生勤工助学
若仅作为勤工俭学参与非就业活动(如校内岗位),无需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自愿服务性质。
合同法律性质
- 实习协议:民事协议,受《民法典》调整
- 劳动合同:劳动法调整,受《劳动合同法》约束
权益保障建议
- 签订合同时注意条款公平性,避免显失公平或违法内容
- 保留合同备份,发生争议时作为证据使用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对合同条款有疑问,可咨询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协议符合《民法典》及《劳动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