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录取分批次进行,具体投档规则如下:
一、本科批次(含本科专项计划)
采用"5:4:1"的比例合成总分,其中:
- 文化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占50%- 职业技能测试占40%
-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占10%
各省对证书类型和折算标准有具体要求,需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分数未达某院校某批次投档线,则无法被录取。
二、专科批次(含中职对口、退役军人等专项计划)
文化科目成绩投档
依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 先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遇到同分考生按省级规则(如语文/数学最高分、外语、首选科目等)排序,再按志愿顺序投档,投档后不再补档。 - 分档与录取
按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如60%)计算投档线,考生分数达线即可被录取,未达则进入下一批次或填报其他志愿。
- 退役军人考生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优先于普通考生投档。
三、注意事项
志愿填报建议:
平行志愿需合理搭配院校与专业,避免因分数波动导致滑档。建议参考近年该校在本省的录取分数线及位次,结合自身成绩和职业规划填报。
信息核对:
投档前需核对考生信息与招生计划是否一致,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录取结果。
以上规则综合了全国大部分省份的通用原则,具体细节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