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分数构成主要分为以下部分,综合了统一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含等级赋分):
一、总成绩构成
包含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采用 卷面原始分
计入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考科目(300分)
根据不同省份模式有所不同:
- "3+1+2"模式: 考生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首选科目,100分),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再选科目,每门100分),再选科目采用 等级赋分制
- "6选3"模式:考生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选3门,全部采用等级赋分制。
二、等级赋分机制
等级划分:将考生在选考科目中的卷面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约为17%、33%、33%、15%、2%。
分数转换:采用等比例转换法则,将原始分转换为91-100分的等级分。例如,若考生某科目原始分为85分,对应的等级分可能为81-90分区间。
三、其他说明
属于学业水平考试的一部分,成绩用于判断学生是否具备参加高考的资格,但不直接参与总成绩计算。
以"3+1+2"模式为例,若考生语文140分(统考)、物理95分(首选科目)、化学88分(再选科目),化学等级分为71-80分区间,则总成绩为:140(语)+ 95(理)+ 78(化)= 313分。
四、注意事项
不同省份对等级赋分的具体规则可能略有差异,建议考生以本省《高考方案》为准。
选考科目建议结合自身兴趣和高校专业要求综合选择。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新高考政策,具体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