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高考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一、总成绩构成
统一考试科目(450分)
-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按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300分)
- 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首选科目(100分原始分);
- 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再选科目(每科100分等级分)。
二、成绩计算规则
统一考试科目直接使用原始分;
再选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具体规则由当年考试院公布。
三、总分
最终总分为统一考试科目450分与选择性考试科目300分之和,即750分。
四、注意事项
不同年份具体科目选择可能调整,建议以当年考试院通知为准;
加分政策(如少数民族加分、省级优秀干部加分等)需参考当年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