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的条件需结合学历要求、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多方面因素,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学历要求
必须为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需通过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缴纳相关费用。
学业水平考试
所有选考科目需合格,但部分院校(如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要求所有科目均合格。
二、其他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
部分院校要求在高中阶段所有选考科目中取得A或B等级,或通过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
竞赛奖项与社会实践
- 五大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类、人文社科类奖项可作为学科特长的证明。
- 部分院校要求高中阶段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6学分考察探究活动。
思想政治表现
部分院校可能要求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三、注意事项
报名与志愿填报
- 报名时间通常在2月下旬,需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台操作。
- 每名考生仅能选择1所院校,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不可兼报。
学校差异
- 不同院校对成绩、奖项、社会实践等要求存在差异,建议考生仔细阅读目标院校的招生简章。
四、补充说明
若学考科目有不合格记录,需咨询目标院校确认是否影响录取(如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要求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