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高考的满分情况如下:
全国大部分省份(如河南、山东、河北、四川、上海等)采用"3+X"科目模式,总分为 750分
。具体分配为:- 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
-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各300分(文科含政治、地理、历史;理科含物理、化学、生物)
部分地区特殊模式
- 广东: 实行"3+X+1"模式,但2004年仍按750分计算(含语数英300分+选考科目100分) - 上海
- 山东:2004年按750分计算(含语数英300分+文综/理综300分)
注意事项
- 不同省份存在科目组合差异,例如历史/政治等科目在不同省份的分值设置可能不同
- 部分省份存在附加分政策(如竞赛获奖加分),可能影响最终成绩
建议考生结合所在省份的考试政策,参考当年官方文件确认具体分值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