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总分为750分,具体科目及满分如下:
- 语文、数学、外语:
每科满分150分,共450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 首选科目: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每科满分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总成绩。
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
- 统考科目450分 + 选考科目300分 = 750分
说明:
上海、海南等少数省份存在特殊总分(如上海660分、海南900分),但属于特例。- 三校生类考试由河北省自行命题,科目及时间与全国统一考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