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高考总分为750分,具体科目分值如下:
-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共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每科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 再选科目: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每科100分,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物理或历史,每科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 再选科目
总分计算方式:
总成绩 = 统一高考3科(450分)+ 首选科目(100分)+ 再选科目(200分)= 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