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高考总分根据科类和地区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全国统一科目与分值
总分710分,科目及分值:
- 数学:120分
- 语文:120分
- 英语:100分
- 化学:100分
- 物理:100分
- 生物:70分
- 政治:100分
文科考生
总分640分,科目及分值:
- 数学:120分
- 语文:120分
- 英语:100分
- 历史:100分
- 地理:100分
- 政治:100分
二、地区差异说明
分科考试模式
当时全国普遍实行"3+1"分科考试模式(除上海):"3"指语文、数学、外语;"2"指文科加考政治、历史,理科加考物理、化学。 - 例如:
- 山东:文科640分(语数英政),理科710分(语数英化政);
- 湖南省:存在两种说法,一种称总分为750分(含语文200分、数学300分、外语250分),另一种称理科710分。
历史学科地位
文科考生需通过历史或地理考试,但历史和地理的满分均为100分,对总分的贡献与物理、化学相当。
三、其他补充信息
考试时间: 1988年高考于7月7日至9日进行,当时天气炎热。- 分数分布
以上信息综合自全国多省的普遍情况,若需具体省份的详细数据,建议结合当年官方文件或权威教育机构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