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高考总分的基本情况如下:
2007年全国高考实行"3+X"模式,总分为750分,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 语文:
150分
- 数学:150分
- 英语:150分
- 综合科目:30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 文科综合:
历史、地理、政治
- 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 部分省份(如江苏、山西)将综合科目细分为文科综合(历史/地理/政治)和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其他说明
- 部分省份(如河南)在2007年仍采用"3+X"模式,但基本能力考试("1")未计入总分;
- 不同省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江苏考生当年实际总分为480分(含基本能力考试100分按60%计入)。 - 高考总分设定旨在综合评估考生各科能力及录取需求,具体分数线因省份而异。
建议考生结合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当年《高考说明》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