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总分采用"3+3"模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总分构成
统一高考科目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每门满分150分,总分为:
$$150 times 3 = 450 text{分}$$
选考科目
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科目中任选三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为:
$$100 times 3 = 300 text{分}$$
二、总成绩计算公式
将统一高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的分数相加:
$$text{总成绩} = 450 text{分} + 300 text{分} = 750 text{分}$$
三、注意事项
外语科目计分规则
外语科目含笔试120分和听力30分,考生需参加两次考试(12月中旬和3月中旬),取成绩较高的一次计入总成绩。
分数折算方式
选考科目采用等级分制,具体折算规则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统一规定。
四、示例
若某考生语文140分、数学130分、外语125分,选考科目为物理90分、化学80分、生物70分,则总成绩为:
$$450 + (90 + 80 + 70) = 750 text{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北京高考的官方政策及权威来源,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