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总分750分,采用"3+3"模式,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统一高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
选考科目
- 考生需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中选择3门,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按等级分计入)。
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统一高考科目450分 + 选考科目300分 = 750分。
考试时间安排
语文、数学:6月7日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6月8日9:0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