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总分为 750分,具体分值构成如下:
统一高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3科,每科满分 150分,总分为 450分。
选考科目(3门)
- 考生自主选择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 100分,总分为 300分。
总分计算公式
总成绩 = 统一高考科目总分(450分) + 选考科目总分(300分) = 750分。
补充说明
具体科目设置可能因年份略有调整,例如2024年实行“3+3”模式,2025年延续该模式;
不同模式覆盖的选考科目范围存在差异,需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