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采用"3+1+2"模式,总分为 750分,具体分科及满分如下:
一、分科构成
- 语文:
150分
- 数学:150分
- 外语:150分
- 总计:450分
- 首选科目
(物理/历史):100分(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再选科目(政治/地理/化学/生物):2科,每科100分(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
- 总计: 300分 二、总成绩计算方式 文化总成绩
等级转换分:再选科目采用等级转换制,具体转换规则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三、其他说明
考试模式稳定性:近年湖南高考均沿用"3+1+2"模式,但部分年份对选考科目科目范围或等级转换规则有微调,建议考生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注意事项:备考时需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招生计划和科目调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