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毕业档案的存放地点主要根据就业状态和档案管理权限确定,具体如下:
若进入国企、事业单位等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档案会直接转递至工作单位保管。
生源地教育局或人才市场(无单位接收或无权限)
- 师范类毕业生: 未就业或就业单位无权限时,档案通常由学校统一转寄至生源地教育局,部分情况下可能由教育局转至人才市场。 - 非师范类毕业生
暂不就业或准备继续深造的学生,档案可能由学校免费保管1-2年,期满后转回生源地。
其他特殊情况
若档案在转递过程中出现丢失或损坏,需联系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教育局补办。
注意事项:
档案需密封保存,不可自行拆封,否则失效。- 建议提前咨询学校或生源地教育局确认具体流程。